习读书之业,便当知读书之乐;存为善之心,不必邀为善之名。
《围炉夜话》·第五十五则 原文 习读书之业,便当知读书之乐;存为善之心,不必邀为善之名。 译文 把读书当作是终生事业的人,就该懂得由读书中得到乐趣。抱着做善事之心的人,不必要求得“善人”的名声。 注释邀:求得。 上一篇:《围炉夜话》·第五十四则 下一篇:《围炉夜话》·第五十六则